【摘要】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,提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与效果是值得重视的问题。由于立法的缺失和规范的空白,目前我国企业自愿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诸多弊端,亟需通过立法确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,规范披露的内容、形式、程序等。建立强制性与任意性相结合的法律体系,引入"不披露就解释"原则,以满足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情况和信息披露的现实要求;确立企业内部负责和第三方机构审验制度,确保信息披露的可比性、完整性、平衡性、实质性和可靠性,由此建立起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的反身法规制路径,通过信息披露机制促进企业提高社会责任的承担水平。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6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3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26
《数字家庭》 2015-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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